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驻策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和田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和行办发〔2024〕2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的《策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及时调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机关等要素法定、同源、规范,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
二、各部门及时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同时依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快编制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附:策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