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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策勒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

2024/10/08 18:10 来源: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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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策勒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健全策勒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强化兵地、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发〔2022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新政办发〔20239号)、《关于印发<和田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和行办发〔20233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组织编制了《策勒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2024108日至1014日)。征求意见稿可登录策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cl.gov.cn)。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1014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公示不接受电子邮件。

联系人: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

联系电话:0903-6714750

0903-6713674

传真号码:0903-6714750

信函收件人名称: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

通信地址: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127

邮编:848300

附件:策勒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策勒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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