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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策勒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2026/09/28 13:09 来源:策勒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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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经策勒县委、县政府同意,策勒县财政局为策勒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的防范、监测、预警、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工作职责。

特此公告。





策勒县财政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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