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策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1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策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可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列入清单范围的单位,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所属主管部门制定。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有关单位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加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范围,由司法局会同委编办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制定主体确有必要就行政管理事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规定程序制定。

四、制定主体每年底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径送司法局。本年度未制定的应当落实零报告制度。

附件:策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5日  

附件

策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

政府

1

策勒县人民政府

政府部门

1

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

策勒县发改委

3

策勒县教育局

4

策勒县科技局

5

策勒县商工局

6

策勒县公安局

7

策勒县民政局

8

策勒县司法局

9

策勒县财政局

10

策勒县人社局

11

策勒县自然资源局

12

策勒县住建局

13

策勒县交通运输局

14

策勒县水利局

15

策勒县农业农村局

16

策勒县文旅局

17

策勒县卫健委

18

策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9

策勒县应急管理局

20

策勒县外办

21

策勒县审计局

22

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策勒县统计局

24

策勒县医保局

25

策勒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6

策勒县林草局

27

策勒县乡村振兴局

政府直属机构

1

策勒县供销社

2

策勒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

策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

策勒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策勒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

1

策勒镇人民政府

2

策勒乡人民政府

3

固拉合玛镇人民政府

4

达玛沟乡人民政府

5

恰哈乡人民政府

6

乌鲁克萨依乡人民政府

7

博斯坦乡人民政府

8

奴尔乡人民政府

9

色日克街道办事处

其他

1

策勒县消防救援大队

2

策勒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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