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和田行署关于开展涉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九部政府规章的决定》文件专项清理的工作部署,策勒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专项清理的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专项清理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63件,其中:涉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九部政府规章的决定》的规范性文件0件,政策性文件1件,即:《关于印发<策勒县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策政办发〔2019〕10号),经征求起草、实施部门意见,法制部门审核,该政策性文件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
附件:决定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策勒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