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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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九部政府规章的决定》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9-02 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和田行署关于开展涉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九部政府规章的决定》文件专项清理的工作部署,策勒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专项清理的结果公如下:

本次专项清理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63件,其中:涉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九部政府规章的决定》的规范性文件0件,政策性文件1件,即:《关于印发<策勒县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策政办发〔201910号),经征求起草、实施部门意见,法制部门审核,该政策性文件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

附件决定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策勒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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