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县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五)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
(六)拟定城市建设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
(七)承担规范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九)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二、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策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策勒县英巴扎东路33号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
冬季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联系电话:0903-7861720
负责人:班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