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策勒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材料(十)
2024年度策勒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2025年10月15日在策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策勒县财政局 冯 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策勒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策勒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4年,我县纳入资产报告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104户,其中:行政单位43户、事业单位61户。全县固定资产原值总额72.98亿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5.06亿元,固定资产净值37.92亿元。按资产大类划分:一是房屋和构筑物,资产价值57.6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8.92%;二是设备类14.0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9.24%;三是家具和用具类1.26亿元,占资产总额1.73%;四是其他类0.08亿元,占资产总额0.11%。按单位性质划分,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价值51.3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0%;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21.6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0%。
(二)企业国有资产。截至2024年底,我县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2.72亿元,负债总额11.76亿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60.96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截至2024年底,我县金融企业1家,资产总额2063.42万元,负债总额45.11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18.31万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2024年,策勒县行政区域总面积 3.0736万平方公里(4610.3559万亩),其中:耕地50.0871万亩,园地13.1513万亩,林地89.8579万亩,草地1221.6564万亩,湿地16.6451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420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35.8872万亩,交通运输用地2.7101万亩,其它土地2766.6188万亩。
2.矿产资源:已发现矿种数量24种,初步探明或估算地质储量的矿产11种,其中:矿能源矿产1种煤;金属矿产铜、铁2种;玉石、大理岩、石灰岩、蛇纹岩、石英岩、菱镁矿、隐晶质石墨、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8种,其余矿产仅估算了一定量的地质储量,绝大多数仅为矿点或矿化点。截止2024年底策勒县共有矿业权54宗,其中有效探矿权10个(煤矿探矿权2个、金矿探矿权3个、铜多金属矿探矿权4个、石英岩探矿权1个);采矿权44宗(铁矿1个、玉石矿5个、砂金矿21个、建筑用砂矿13个,砖瓦用粘土矿4个),其中有效采矿权14宗(建筑用砂矿8宗、砖瓦用粘土矿4宗、玉石矿2宗)。2024年我县积极联合地勘单位申请自治区找矿资金项目2个,总经费1364万元。分别为新疆策勒县后山一带1:5万矿产地质调查项目与新疆策勒—于田县双羊达坂一带1:5万矿产地质调查项目。通过矿产地质工作,目前已发现铜矿化线索26处,初步认为矿化体规模较大的有5处。铜矿化体最宽可达12米,延伸最大可达300米,铜品位最高达0.83%,同时伴生镍和银,镍品位0.22%,银品位4.58克/吨。
3.水资源:水资源资产总量10.80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6.8亿立方米,地下水4.005亿立方米。
4.中型灌区骨干干灌排工程体系:目前情况为,分布于策勒县2镇6个乡,包括总干渠5条,干渠59条、支渠281条、斗渠995条,总长度2165.69公里。
5.森林资源:根据国土“三调”数据,策勒县2023年末林草资源总面积为1342.70万亩(2024年三调数据未公布),其中,林地104.29万亩(含园地面积),草地1221.76万亩,湿地16.65万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上。一是开展经营性资产排查工作。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摸底工作,重点排查教育系统闲置幼儿园、园区闲置厂房、乡镇闲置站所、集体草场等,动态掌握我县资产情况。二是加大资产监督检查力度。2024年财会监督检查将国有资产管理列入必查项,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进行检查,提高各资产权属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三是聚焦盘活国有资产的要求,县财政局联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类开展盘活工作。针对不同资产类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盘活,通过对外租赁、公开拍卖、报废等处置方式,2024年度已盘活的数量34项,盘活收入1155.66万元。
(二)县属国有企业监管上。积极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有资本经营竞争力与运营效率,策勒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万元,完成收入51.25万元,其中: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25万元、策勒县泓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万元,圆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任务。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上。坚决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通过完善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全周期动态监测、铸牢资源安全底线等措施,切实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
(四)水资源综合管理上。2023年12月水利局完成体制改革工作,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干排工程以上的管理职责,移交给泓源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归口管理,水资源利用、调配、水费收取实行企业化管理,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水资源综合利用明显提高。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资产闲置浪费的现象,资产管理员大多为兼职,变动频繁,直接影响着全县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管理程序还需进一步完善。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没完全建立,存在局部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落实党管企业还有差距,部分企业党组织建设还未覆盖;少数企业缺乏经营思路,存在等靠要思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科技含量较低;国企高管人员不足,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一是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措施较少,资源精深加工及延长产业链能力有较大欠缺。二是策勒县的地质找矿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仅完成了1:25万,1:50万,1:100万中小比例尺的地质矿产工作,少量的1:5万区调、矿调和矿产专项调查工作。三是土地撂荒问题依然严重。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储备库均存在撂荒及闲置问题,乡镇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发挥还不到位。
四、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上年度人大审议意见和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加强组织培训,2024年以来组织国有资产专题培训2场次,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二是强化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人员,将国有资产评估服务中心提升为副科级事业机构,组织考察选派国有资产评估服务中心副科级主任一名;三是持续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成立县委国资工委,加强党建引领作用,聚焦国有企业改革引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6名。
五、下一步工作
在不断巩固前期资产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府资产管理工作,充分运用资产平台功能。通过摸清全县政府资产底数,推进资产信息化平台运用,深化政府固定资产管理的账务记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开展全面资产清查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根据工作安排,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细致的固定资产清查,准确掌握资产状况。同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健全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为部门落实责任、提升效能提供资产支撑。
(三)加大清理力度,建立协调机制。督促财政局(国资委)、机关事务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卫健委、教育局对各行业领域资产加大清理力度,对闲置或运行低效的资产采取“一资一策”,“宜租则租”“宜转则转”,对待报废资产公开竞价方式处置,争取效益最大化。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资监管。聚焦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开展党的政治建设,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管理,贯彻落实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动态、全面反映企业产权状况。
(五)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国有企业运营质效,进一步健全企业党组织决策领导机制,对标同行业先进企业,强化市场化经营业绩考核。建立健全《策勒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策勒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六)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绿色找矿工作。重点推进铜矿,玉矿开发合作,积极争取自治区地质矿产公益性项目,寻求找矿突破,将矿产资源开发作为支持策勒县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