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致策勒县赛敏亚袜业有限公司:
根据策勒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原债权人”)与策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债权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原债权人已将其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相关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新债权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让的债权范围包括:1.你方欠付原债权人的租金人民币330360元(大写:叁拾叁万零叁佰陆拾元整);2.原债权人对你方享有的返还位于策勒县工业园区5506平方米厂房的请求权;3.与上述债权相关的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及全部诉讼权利等从权利。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全部转移至新债权人策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新债权人成为该等债权的合法权利人,依法享有债权人的全部权利。
三、请你方自本公告知悉之日起,立即向新债权人策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上述债权所对应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欠付租金、返还案涉厂房、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等),不得再向原债权人策勒县人民政府履行任何相关义务。
四、新债权人信息
住所地:新疆策勒县工业园区津和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3225MB1266986L
法定代表人:帕哈提·吐松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策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马克
联系电话:0903-6710289
联系地址:新疆策勒县工业园区津和路3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