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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03-27 13:10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监管对象

“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方式

执法依据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安全

策勒县应急管理局

策勒县公安局、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策勒县交通运输局、策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策勒县生态环境局、策勒县邮政管理局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矿山企业

矿山生产安全

策勒县应急管理局

策勒县自然资源局、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

工贸企业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

策勒县应急管理局

策勒县商务工信局、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策勒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

策勒县应急管理局

策勒县公安局、策勒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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