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策勒县伊坎库勒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1家合作社:
因无法通过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找到你单位,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策市监处罚〔2025〕77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策市监处罚〔2025〕77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和策市监处罚〔2025〕77号
策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