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2026年,策勒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将法治思维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公安建设根基
(一)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执法规范化、行政复议应诉等重大问题4项。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策勒县公安局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及《民警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牵头、警种部门协同、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警政治轮训“必修课”,全年组织专题学习10场次,开展法治主题研讨4次,举办“法治大讲堂”6期,邀请局领导、执法办案业务骨干授课8场次,重点解读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全警树牢“程序正义”“人权保障”理念。
(三)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9次。建立“庭审旁听+案例复盘”常态化机制,组织局领导、办案民警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12次,通过“以案释法”倒逼执法能力提升。落实领导干部季度考法、民警每月考法机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考试9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1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评先选优挂钩。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公安执法权力运行
(一)优化执法制度规范体系。结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梳理修订《策勒县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办法》《策勒县公安局执法活动内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5项。针对执法高频风险点,编制《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指引》《关于办理传播淫秽信息类案件执法指引》等执法工作指引,下发至一线办案单位,实现“按图索骥、依规办案”。建立案件五级审核机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执法办案规范化。
(二)推进执法监督全流程闭环。依托执法办案智能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案件受立案、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执法办案场所等全要素、全流程网上监督。全年平台自动预警执法风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整改率97.8%。开展执法质量考评3次,评查若干起刑事、行政案件,发现并纠正程序瑕疵10处,对执法不规范民警进行提醒谈话。
(三)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执法办案管理区“一站式”集约高效运行模式,落实所有刑事案件和“八类”行政案件进办案区办理100%。规范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候问、讯问(询问)等功能区,实现“入区即受控、全程有记录、风险可预警”。引入法律援助、医疗急救等配套服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公安法治公信力
(一)规范刑事执法办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纠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规立案等问题。全年刑事立案准确率100%,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年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均依法及时整改,无因执法问题导致国家赔偿案件。规范使用侦查强制措施,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手续完备率100%。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顺利完成自治区权责下放承接工作,目前共承接事项450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343项、行政强制33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检查16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全年办结行政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深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应用,教育劝导群众563余人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三)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建立涉案财物“专库管理、专人保管、专账登记、网上流转”机制。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行动,依法返还被害人财物,对权属不明、无人认领的物品依法进行处置,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深化普法宣传与便民服务,践行法治为民宗旨
(一)精准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建9支普法小分队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结合“110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举办专题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20余人次。打造“平安策勒直播间”,开展线上普法直播8场,累计观看38.2万余人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民服务措施,深化“一窗通办”改革,将15项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到综合窗口。依托“平安策勒”微信公众号、“新服办”APP,实现户籍、出入境、车驾管等45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办事满意率达99.5%。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排查整改各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建立警企联络机制,走访企业36家次,帮助解决治安隐患、纠纷化解等问题12个。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警调衔接”“诉调对接”机制,全县派出所均设立“警民联调室”。全年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4%,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能力素养仍有差距。部分基层民警法律功底不扎实,对新出台法律法规掌握不及时,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仍需加强,个别案件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取证不够全面等问题。
(二)执法监督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办案智能监督管理平台功能应用不够深度,对执法风险的预警模型精准度不高,数据关联分析、态势研判能力不足。
(三)普法宣传实效有待增强。普法形式创新性不够,针对性、互动性不强,群众参与度不高,法治宣传覆盖面和感染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法治人才储备不足。全局专职法制员占比偏低,部分法制员业务能力与复杂执法任务需求不匹配,缺乏高端法治专业人才。
六、2027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聚焦执法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修订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强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功能升级,提升智能化监督水平。
(二)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加大全警法律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新法新规、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能力的培训。充实法制员队伍,开展法制员专业能力等级评定,培养一批懂法律、精业务、善监督的法制业务骨干。
(三)提升执法监督质效。深化执法办案智能监督管理平台应用,优化风险预警模型,实现执法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纠正。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树立“执法质量是执法生命线”的鲜明导向。
(四)创新法治宣传与服务模式。打造“智慧普法”品牌,运用新媒体、短视频、互动游戏等形式提升普法吸引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深度广度,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以法治温度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加大法治建设投入,保障执法装备、办案场所、法律服务等必要支出。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凝聚法治公安建设合力,为策勒县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策勒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