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为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各项就业帮扶政策落地见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县就业补助资金共计2664.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2556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108.3万元。截至公示日,资金已使用2322.5万元,资金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精准高效”原则,全程规范流程、从严审核,确保资金用在实处。
二、资金使用明细
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各类就业帮扶补贴,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45.2万元725人,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脱贫户家庭劳动力等群体,覆盖县域内社区服务、公共管理等公益性岗位,保障困难群体稳定就业。
2、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支出727.2万元1328人,其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759人503.12万元,企业社会保险补贴28家企业306人247.15万元,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63人224.09万元,惠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补贴范围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减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社保负担。
3、培训补贴:支出390万元3058人,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项目,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4、见习补贴:支出85.08万元14家见习单位65人,补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及见习单位指导管理费用,助力青年积累就业经验。
5、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及其他类补贴:支出85.5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外出务工的交通费用补助,奖励优秀务工、优秀企业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就业帮扶支出。
6、求职创业补贴:支出30.7万元307人,发放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减轻其求职创业过程中的交通、住宿等成本。
7、自主创业补贴:支出11.6万元58人,支持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农民工等首次创业群体,所创办经营主体均满足正常运营1年以上条件,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以上各类补贴资金合计支出2322.5万元,无重复补贴、违规支出等情况,资金支付均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社会保障卡或对公账户精准发放。
三、监督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监管责任,建立“线上审核+实地核查”双重机制,依托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对补贴对象资格、资金使用等情况全程跟踪管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同时,通过第三方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四、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
公示期: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资金使用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线索,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联系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712902、6716101
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