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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养老扶持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23 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补贴对象:具有本区户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二、补贴标准:80岁(含80岁)-8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岁(含90岁)-9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20元,100岁以上(含100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三、申请程序:

1.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核对,派专人入户调查核实,对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在居(村)委会显要位置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在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在《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将申请人其它申请材料一同上报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并抽查,对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中公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在《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

3.县(市,区)民政局应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审核结果在县(市,区)适当媒体或专栏公示。

4.县(市,区)民政局确定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人员名单后,要实行常规档案。户籍老人在年满80周岁,经相关程序批准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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