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一、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二、设定依据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66号令)
三、办理流程
1.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依法向所在区县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区县民政养老服务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2.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应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四、办理材料
1.备案申请书
2.养老机构登记证书
3.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4.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五、办理单位
办理地点:策勒县民政局策勒县多斯鲁克路286号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
策勒县民政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