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教育督导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18:4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经县人民政府申报、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复核推荐,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对2027年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策勒县开展自治区级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11月2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对评估工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函;个人反映问题须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便核查反馈。

监督电话(兼传真):0991-7606068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