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教育系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的奠基阶段。让孩子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是祖国未来的需要,也是关系到儿童成长和建立和谐社会的强大民生工程。为促进我园学前教育持续、健康、优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 号)、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新政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规划。
一、学前教育背景
策勒县位于新疆最南端,南枕昆仑山、北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县城总面积3.16万平方公里,生态环境先天脆弱,被五大风口包围,属于典型的内陆荒漠性气候。恶劣的自然环境,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的分散性、地理位置的偏远性、教学水平的差异性,以及本地学前教育的底子薄、起步晚的薄弱性,一直影响着策勒县学前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开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为目标,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下的多方资源整合,深化改革,加快开展,构建和完善新形势下以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开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努力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整体开展水平,满足广阔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二)发展原因
1.坚持以“保根本、全覆盖、提质量”。将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实行全县统筹管理,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2.坚持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加快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为使园务管理走向规范、达到科学合理的要求,2017年开始按照自治区“应建尽建”要求,提早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
3.坚持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提高,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强化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激发办园活力,提高办园效益,努力让乡村的学前适龄儿童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
三、建设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1.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普及性、优质化。通过持续努力,保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 %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9%以上,能够打造1所示范园。90%以上的幼儿园班额符合规定标准(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2.坚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规范办园、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幼儿园41所,其中,县直幼儿园5所,乡镇中心幼儿园9所,村级幼儿园27所,入园率100%。
3.以县示范幼儿园为主、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根底,逐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结合的教研网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形成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二)完善幼儿园规划布局
1.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根据自治区“应建尽建”及“三公里为服务半径”的工作要求。集中撤并学校的教学设施、仪器等,按照“物随生流 师随生走 整合调配 集中使用”的原则撤并,根据“农村地区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幼儿园布局,方便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等相关标准,统筹学龄前幼儿数量、分布、变化趋势和幼儿园状况,确保学位按标准供给。
2.科学谋划,应入尽入。加强幼儿园管理,减轻幼儿园运转负担,教育工委初步审议,教育局结合实际谋划撤并幼儿园。两村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学生采取走读或家长自行接送上下学。两村距离在3公里范围外,实施幼儿寄宿制教育,配备公交车,对接乡(镇)政府协调公交车解决交通问题,沿途村警保障交通安全,确保应入尽入。
3.立足本土,打造品牌。幼儿园教育应充满时代感和生活气息,符合时代新需要。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办园的扶持力度。到2025年9月前打造新的适合农村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园辐射带动作用,让每一个在园儿童享受有质量保障的学前教育。
四、具体对策与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1.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议事日程。
2.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责任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订并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方案,保证每年有一定的财政拨款投入学前教育,并做到逐年增长;办好县级示范幼儿园,不断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办好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各乡镇负责要统一规划当地的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办好中心幼儿园;充分调动社区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发展学前教育。
3.建立有效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人社、公安、卫健、建设、民政、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讨学前教育建设、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精选执法骨干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办学行为,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4.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整治无证办园、规范办园行为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重点,纳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同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奉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
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建设用地、用房,对新建、扩建幼儿园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充裕的校舍和教育资源按规划需要,由教育部门组织新建或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三)精细化管理提质扩优
1.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准入制度。所有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安防措施。健全幼儿园平安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100%配备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各幼儿园要把师生平安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园舍平安设施检查和一日活动中师生平安防范,努力做到就近招生。接送学前儿童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批准,须定期检测,保持车辆状况良好,接送时必须有教职工在车内监护。严禁使用非法、非客运车辆接送幼儿。加强幼儿园的食品卫生管理,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加工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标准收费行为。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也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
2.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坚持科学保教。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学前儿童抓起。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游戏为根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联合小学开展“幼小衔接”教研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全覆盖式幼儿园的教研网络,大力开展园本教研,提高幼儿教师的保教技能和专业素质,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3.拓展服务功能。在县示范幼儿园发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逐步建立以社区为根底,以一个县级一类幼儿园或各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指导社区服务,为儿童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指导,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打牢家校合作基础。
(四)加强师资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1.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公开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非幼教专业高校毕业生。将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在小学任教的教师分年度调整到幼儿园任教。
2.加强师资培训。制订和完善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完善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园长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建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秀、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3.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幼儿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训。参照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水平。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教职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策勒县教育局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