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策勒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策勒县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与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一是基础信息公开不断加强。2024年策勒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各类信息1171条,其中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15条,转载或挂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华社重要信息748条,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2024年,依托网上领导信箱等渠道,共受理23条,办结23条,办结率100%。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件数8件。持续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本年度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信息4条。二是政策解读能力持续增强。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公开,解读质量不断提高,解读形式不断丰富。本年度公开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1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条,政策解读效果不断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做好沟通、协调、研判和规范答复工作。在策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的电话号码、信函地址等,确保申请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加高效实用。规范做好主动公开文件发布和配套政策解读,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专栏下新增加领导之窗、政府机构、政策解读、政府报告、重大会议信息、公示公告、依法行政、财政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统计信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务员招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招标采购、政务“五公开”、法律法规、规划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稳岗就业、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生态环境、教育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等栏目,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四)平台建设更加规范。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策勒县人民政府网站改版迁移,规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文件、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进行维护更新。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维护,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加强。持续做好策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及时督促整改,2024年策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总体运行平稳。稳步落实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积极转发重大政策信息,同题宣传同频共振,实现上下联动、整体发声的矩阵效应。
(五)监督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统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结合实际,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的基础上,重新完善和制定相关的审查工作机制。定期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及自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和具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促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完善内部工作流转程序,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三是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建立政府网站纠错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每季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发布检查通报并督促整改。同时,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持续推动改进,对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政府网站内容准确率大幅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1152 |
||
行政强制 |
2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13.7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还不够平衡,个别信息碎片化发布在各个平台,群众获得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力较大。随着公民参与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的公开需求也越来越多,在办理过程中行政机关与个别申请人的预期愿望还有一些差距。三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在政策文件解读上面基本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但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材料的质量还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2025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效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二是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持继强化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持续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从制度、管理、技术等多层面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策勒县人民政府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