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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策勒县林业和草原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林草资源保护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林草资源重点工作,对林草资源执法检查、信访件、行政处罚案件、资源保护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条,其中草原行政处罚信息12条,让社会公众清晰廉洁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举措与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申请全流程管理,畅通现场申请渠道,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公开申请书,逐级审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表,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策勒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规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内容保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信息发布前先由信息产生人员、局办公室、主要领导进行准确性审核,审核无误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审批,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不涉密。对已经发布的信息定期开展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全面的信息及时补充完善。按时编制并发布年度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公开信息数据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各方面需求的情况。部分公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可能存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影响公众对林草公众的全面了解。

2.公开信息的标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信息的格式、分类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不利于公众快速准确的获取所需信息。

3.工作意识和人员素质方面。部分工作人员主动意识不足,缺乏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导致一些应该公开的信息未及时公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参差不齐,在信息处理、政策解读等方面存在能力短板,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效率。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的主动公开意识,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并增加内容信息数量保障。

2.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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