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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

2022/04/28 11:04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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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批)

     

地区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信访督察组:

2022年4月21日,地区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向我县交办第二十批次(共1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标注“*”问题0件,已办理1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受理编号X2XJ202204200028:“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长期在没有办理环评批复和验收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生产,厂区卫生环境差,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一、基本情况

问题地块位于策勒县天津工业园区和平路13号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2017年11月30日注册成立的,用地面积共60亩,2018年1月7日开工建设,2018年4月15日竣工,2018年4月25日开始投入试生产。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22年4月21日,策勒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园区管委会、商工局、爱卫办4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调查处理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长期在没有办理环评批复和验收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生产,厂区卫生环境差,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等问题。

经调查,该投诉部分属实。该投诉部分属实。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注册成立,其所属的管道制造项目于2018年1月7日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1月26日取得了《关于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策勒县玻璃钢管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和地环建函(2018)11号)。该项目于2018年4月15日竣工,2018年4月25日开始投入试生产。因生产的玻璃钢销售量不大,该项目于2018年6月20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期间未进行生产。该项目投入试生产至停产期间只生产了56天(2018年4月25—2018年6月20日),且至今仍处于停产状态,确实未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院内确实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堆放、未清运等环境卫生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自查自验情况

一是策勒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管道制造项目在恢复生产以前必须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二是策勒县爱卫办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1日之内对院内对方的垃圾进行清理、清运。三是要求策勒县天津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督力度,并进行举一反三,逐一排查企业环境卫生。

根据策勒县爱卫办通知要求,策勒县纵横管道制造有限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完成整改2022年4月23日,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待地区级验收销号。

四、问责情况

无。

截至目前,交办的1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1件。其中,查证部分属实1件。

     

     

     

  策勒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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