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结合策勒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编制年度项目计划表,保证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策勒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计划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监督电话:12317
纪检委:6712169
审计局:6712077
农业农村局:6712954
财政局:6712345
附件:策勒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计划
策勒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