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进一步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严格落实“两上两下”项目申报工作流程,更好地接受监督,现将策勒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监督电话:12317
纪检委:6712169
审计局:6712077
农业农村局:6712954
财政局:6712345
附件:策勒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策勒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