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审编年度决算:
3、参与上级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基本建设投资劳动工资、物价、教育、社会保险等改革,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4、负责农牧业税收征收管理;
5、负责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的财务制度;
6、管理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决算、管理直接分配的挖掘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
7、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犯财经纪律的案件,组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准则》的会计制度;
8、对违犯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9、对全县文教行政、农口单位和社会保障资金进行拨付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策勒县人民政府财政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策勒县人民政府财政局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四、办公地址
策勒县策勒镇英巴扎东路9号
五、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从5月1日到9月30日,作息时间为:
上午上班:10:00——14:00;
下午上班:16:00——20:00;
冬季时间:从10月1日到下年4月30日,作息时间为
上午上班:10:00——14:00;
下午上班:15:30——19: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3-6712345
七、负责人姓名
策勒县财政局负责人姓名:李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