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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3年05月17日 16:35:51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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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二)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一些地方对群众投诉问题敷衍调查,解决不到位。

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回访等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整改措施:1.对自然资源开发、餐饮油烟、社会噪声、农业农村生产活动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践行立行立改,按期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要紧盯不放,安排专人负责,在做好法律法规解释、思想教育等工作基础上,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细化责任,持续整改,逐一解决。

2.聚焦信访突出矛盾问题,对久拖不决的,以及整改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典型信访问题,要精准督办; 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积极与群众沟通,做好分析研判,调整整改措施,“回炉”整改,持续深化整改成效。特别是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敷衍群众环境关切的问题,坚决采取通报、约谈、曝光、追责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整改。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销号制度开展销号工作,对标完善销号台账,现场核查整改效果,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绝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3.建立完善信访处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加大信访有奖举报宣传力度,针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将群众诉求依法转办、交办有关部门及时核查调处,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于基层,化解于日常,并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完成情况: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新党发〔2022〕23号)《中共和田地委  和田地区行署印发<和田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党发〔2023〕4号),按照《策勒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策党发202310号)方案中制定的整改措施对“对自然资源开发、餐饮油烟、社会噪声、农业农村生产活动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要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对两轮督察中未办结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加大跟踪回访力度,按照分类施策、科学整改、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全面整改到位。建立完善信访处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机制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提供的印证材料符合《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319日至32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传真):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  电话:6713674

传真:6714750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

2023年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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