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策勒县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重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总体目标,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等重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水环境质量
根据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河流水环境质量监测完成了策勒河上游(策勒河大桥断面)、策勒河下游(托万加依村断面)监测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对上述2个断面共监测3次(每月1次),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监测获得有效监测数据共72个;所监测的24项指标均符合国家III类水质标准,水质没有受到污染,为一级清洁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发生明显变化,达标率为100%,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策勒县共有2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了对策勒县应急备用水源地和奴尔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对上述2个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共监测1次(每季度1次),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监测获得有效监测数据共61个,所监测的61项指标均符合国家III类水质标准。
二、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第一季度,策勒县: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策勒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天(优天数为0天、良天数为16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为17.8%,轻度污染30天(占比33.3%),中度污染20天(占比22.2%),重度污染7天(占比7.8%),严重污染17天(占比18.9%)。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策勒县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