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整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落实学法制度。印发策勒县《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级党组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建立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政府部门主要领导集中学习30次,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5次,县委书记和县长带头学法讲法2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8场次,受教育4856人次。政府系统开设周四法治讲座20场次,受教育人数680人次。二是落实述法制度。印发了策勒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委召开述法工作会议,9名乡镇党委书记现场述法,64名党政主要领导书面述法,35个县直部门及乡镇7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制定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一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诉求的受理反馈,优化县“12345”平台服务效率,办理率达到100%。坚持县领导带头参加接访工作,全力打造“阳光信访”。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部门,编制了业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全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 896 条。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印发创建方案,7乡镇8个村自愿申报,2022年恰哈乡兰贵村成功申报地区级、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被自治区提名公示。目前我县共有全国民主示范村1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按照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要求,重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公开示权、监督制权的要求,对政府28个部门3449项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通过“全程网办”审批,引导企业网上自主申报,实行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直接核准则,共设立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206户,打通政府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起草审核合同及其他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开展法治讲座4次,列席会议43场次,商务谈判12场次。杜绝了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现象。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共审核4件,对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向行署、县人大进行了报备,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各级行政机关制发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6件,继续有效4件,修订完善10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开展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印发《策勒县关于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手车市场、医疗卫生、社会服务、易肇事肇祸、物流快递、乡村治理、教育文化市场7大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召开整治推进会2次,开展督导2次,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二、加强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自查共105卷,司法局组织人力对卫健、交通、市场、应急、住建、农业农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8月31日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月1日、5月8日分别召开了县乡行政执法示范观摩会,研究分析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开展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政府29个行政执法主体申报行政执法证件335个,333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印发了《策勒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整改方案》,将被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成立了由15名行业部门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组成的行政复议专家库,配备2名专职干部负责行政复议工作,改善办公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相机、电脑等办案设备,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三是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乡镇赋权试点工作纳入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已挂牌,均落实了办公场所和3至5名工作人员,并建立健全完善了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职责等有关工作制度,积极协助配合县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加强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县上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针对自治区反馈的共性问题,依法治县办召开专题整改动员会议,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依法治县办联合县委、政府督察办开展法治督察,全年共督察4次,下发督察通报3期。
(八)全面推行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治理法治保障不断夯实。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受教育人数55442人次;发放资料3089张,悬挂宣传标语158条,国旗下宣讲138次33759人,农牧民夜校专题学习231次10048人次,大喇叭广播宣传296次37300人次;各类学校通过法治副校长、德育主任、老师宣讲、课前讲法、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受教育老师3217人,学生44518人;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72476人次。在融媒体中心抖音平台开设法律讲堂栏目、禁毒和反诈骗专栏,制作宪法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作品,行政执法单位制作“三微”普法作品,向公众进行普法宣传。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策勒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与经济稳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的情况普遍存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三是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乡镇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还不到位;四是法治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五是法治宣传效果成效还需提升,法治宣传方式还需扩展,“谁执法谁普法”还需深化。
三、2023年工作工作思路、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一规划两纲要”,把法治建设放在策勒工作大局统筹谋划,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加强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快推进法治策勒建设进程,推进策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要任务:一是发挥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四个协调小组作用。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约束行政行为。四是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五是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六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巩固深化县“五个一”、乡“四个一”、村“三个一”阵地建设。七是加强督察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督察指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督察工作重点,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
策勒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