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首页走进策勒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援策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正文
 
策勒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06日 17:07:50   来源:   (点击: )
[字号: ]

2021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策勒县人民政府围绕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个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向前推进,为实现策勒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贯彻落实能力

(一)理论学习抓落实。一是自觉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主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深化对《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二是切实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确保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强化督导抓落实。一是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联合政府督察科,对政府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二是针对自治区、地区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和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形式自查工作报告上报地区依法治地委员会办公室。

(三)考核问效抓落实。每年年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在各单位形成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策勒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要求上报县委、县人大以及地区。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通过多种形式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做到对重点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要举措亲自推动落实,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和人大工作会议都要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年底组织人员进行考核打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依法行使职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大人事任免权。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支持政协依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坚持不懈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定期听取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等政法部门工作报告;三是加强学习,强化法治思维。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表率作用。一是建立落实县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今年政府常务会议共学法5次。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策勒各个领域,推进策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加强专业队伍保障。组建了8人的法律顾问团,其中外聘7名律师,公职律师1名,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招商引资、商务谈判、合同签订、政策研究、行政决策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提高决策水平。

(二)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一是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保障到位。全县调解委员会152个,其中乡镇级调解委员会8个、街道调解委员会1个、村级(社区)级调解委员会13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5个,全县乡、镇、村(社区)级都建立了完整的人民调解组织,责任分工明确,每月进行一次排查,重要节日和敏感期及时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及时调处;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到位。县、乡、村建立健全“调解专家库”落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员806人,调解员队伍得到了不断充实和壮大,并逐步提高调解人员结构优化和整体素质,及时调整充实了调解员队伍。同时,为适应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请专业人士集中授课、以案释法、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对调解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广大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三是矛盾纠纷解决到位。2021年1月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419件,调解成功419件, 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街道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39件,乡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228件,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108件,企事业单位调委会44件。道路交通事故46件,婚姻家庭纠纷226件,邻里纠纷11件,合同纠纷71件,损害赔偿纠纷8件,劳动争议纠纷16件,征地诉迁纠纷1件,其他纠纷40件,协议涉及金额为1111.13万元。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上级要求,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目前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人员基本到位,并加强培训,提升了各支专业队伍综合执法能力,确保了在机构改革后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持续减证便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建设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县政务服务网已覆盖38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网注册用户6万个,其中个人注册5.73万个,法人注册0.27万个;“最多跑一次”占发布事项的76.27%,不见面审批事项占已发布事项的61.26%,全程网办比例达到97.08%;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53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各种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要求,落实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全部通过新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办理,严格按照准入负面清单办理,对禁止准入项目不予备案;对于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我县虽然没有立法权,但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立法调研,今年共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调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立法调研,及时上报相关有关调研材料;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将《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纳入常务会议学法内容,组织政府领导及政府组成部门领导集体学习,理解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概念、含义,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明确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清理、监督考核等目标要求,从而保证策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三是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根据机构情况向社会公布了策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37个制定主体,其中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5个政府部门以及生态环境局等3个驻策单位;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制度,保证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印发《策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公开发布5个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或不当文件出台,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今年县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关于印发《策勒县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涉《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废止3件,其中县政府1件,县政府部门1件,乡镇人民政府1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情况。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县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工作规则》重新修订,增设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相关工作规范,保证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得到落实,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有了充分保障,避免了行政决策的违法性、盲目性、随意性,减少了行政决策失误,提高了决策的执行力。今年以来,政府共召开25次常务会议,做到及时对策勒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研究。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策勒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学习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调整策勒县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机构,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基本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基本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得到较好贯彻。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制度,严把办证“入口关”、“审查关”、“培训关”和“考试关”,只有在编在岗和有明确执法岗位的方可申领,杜绝临时工、合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非正式干部申领,防止司机、会计、出纳等与执法无关人员上岗执法。今年8月,根据6大执法领域改革需要,共为56名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同为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对调离、辞退、辞职、退休等其他原因离开执法岗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收回予以注销,共注销执法证42个。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安排,开展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策勒县26个行政执法主体申报行政执法证件368个,目前各部门正在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三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和完善和田地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动态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形成权责清单审核稿,并提交自治区审核,《权责清单》送审稿共包括31个部门3343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类157项、行政处罚类2501项、行政强制类126项、行政征收类14项、行政给予类31项、行政检查类234项、行政确认类62项、行政奖励类23项、行政裁决类6项、其他权力类189项。2020年9月收到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补充完善自治区各系统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提交10多条补充完善意见。2021年11月以来收到《关于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18个部门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意见建议的函》、《关于征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个部门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提出意见建议共25条。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一是强化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县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落实。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内容纳入主要议事日程,重点安排部署,在应对工作中能做到统一指挥、组织到位、反映灵敏、协调有序、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增强风险管控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情况。一是深入基层推进行政化解。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1月以来,重点执法部门受理办结行政调解157件,涉及814人,金额783.15万元;二是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起草印发《策勒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成立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策勒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县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管辖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政府其它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县司法局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三是重视复议队伍建设。指定2名干部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今年受理办理1件,经依法审理,维持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四是形成合力。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一是开展案卷评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对公安、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卫生交通等8个重点执法部门15余卷2020年以来形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个别单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减少和防范了行政争议;二是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法治工作,每个部门至少指定1个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从事法制审核职责;三是积极兑现政府签订的协议、合同而形成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适应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需要加强,缺乏系统、全面的培训。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结合策勒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机制,防止违法或不当的文件出台;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制定主体、程序、内容严格审查,凡是审核不合格的,不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对政府提交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把关,严格审查,防止盲目决策、决策失误。

(四)加强执法人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拟申请人员严格把关审查,防止非在编在岗人员申领执法证件,积极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五)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加大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考核和指导;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各行政机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策勒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六)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子,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忠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敞开复议大门,畅通复议渠道,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复议案件,解决行政争议,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对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策勒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督促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所有公职人员报名开展上网学法活动,并参加各种专题答题和竞赛活动。通过落实网络学法,

上一条:关于策勒县发改委行政执法相关程序的公示
下一条:策勒县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策政办发【2022】11号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意见建议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开办:策勒县人民政府       主办: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策勒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127号  邮编:848300  电话:0903-6713409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03-6711095   统计举报电话:0903-6712422   涉企举报电话:0903-6711040

ICP备案号:新ICP备10003149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3225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653225-1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