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首页走进策勒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援策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策勒县2023年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12月21日 10:38:21   来源:   (点击: )
[字号: ]

(一)霍乱防控。一是加强监测,控制传染源。每年5-10月各医疗机构开设肠道门诊,对腹泻患者进行登记和采便培养;二是切断传播途径。加强饮水消毒和食品管理,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对患者和带菌者的排泄物进行彻底消毒,此外应消灭苍蝇等传播媒介;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养成“勤洗手、吃熟食”的卫生习惯。

(二)鼠疫防控。一是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了解辖区疫情情况;二是灭鼠、灭蚤,控制鼠疫发生与流行,必须开展经常性灭鼠、灭蚤工作。灭家鼠时居室要同时灭蚤。对家养猫、狗实施灭蚤,犬要栓养管理;三是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警惕,监视鼠疫疫情,在疫源地的群众要做到“三报三不”。

(三)出血热防控。一是加强监测,加强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出血热病例的早期识别,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二是加强生活和工作场所的防鼠、灭鼠工作,在果园、菜园、养殖场、食品加工等重点场所可长期实施灭鼠、防鼠措施,及时打扫环境卫生,减少老鼠的藏身之地。

(四)结核病防控。一是落实“三位一体”结核病管理模式。在卫健委的组织下,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及实施,充分发挥结核病防治牵头作用。加强病人管理、病人追踪、疫情处置、信息管理、监测评价、质量控制、健康教育、培训督导等工作。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策勒县人民医院)建立规范的结核病门诊,结核病集中收治点,配备人员专人负责;二是按要求开展痰涂片,痰培养、分子生物学检查,为患者提供规范化临床检测、诊断、全疗程住院免费治疗、提供三顿营养早餐,随访复查、健康教育、疗程后疗效评估出院等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确诊病人开展健康教育送到结核病集中收治点规范治疗,密切接触者摸排督促筛查家庭终末消毒等疫情处置,居家隔离病人治疗管理随访,评估出院病人接回定期随访健康教育工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居家隔离结核病健康教育监督服药提供早餐随访复查,已治愈病人定期随访健康教育等工作;三是做好学校等重点部门的结核病防控工作。宣传结核病防控知识,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随访工作,落实教室、宿舍通风、消毒等工作,发现结核病人及时报告,确诊结核患者规范治疗落实休学复学制度,接触者摸排筛查,及时发现并隔离,坚决杜绝结核病在校内传播蔓延;四是非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收治肺结核患者,发现患者及时报告、转诊到定点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全民健康体检结核病筛查,加强疑似结核病患者转诊、追踪、宣传教育等工作。村(社区)卫生室加强疑似结核病患者推荐、追踪、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等病人发现工作。加强病人访视、公众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艾滋病防控。一是加强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面对面+互联网等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键入学校、企业、单位、娱乐场所、农村社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出疆劳务人员、内地来疆打工人员等强化艾滋病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感染艾滋病行为;二是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提高安全套使用率预防性传播,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对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性病筛查;三是全面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大力宣传和推广暴露前和暴露后服药,有效阻断传播;四是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消除对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保险等方面的歧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定期随访管理、救助工作及晚期病人的临终关怀。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依法坚决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乙肝防控。一是强化新生儿乙肝接种工作,出生医院对新生儿按规范要求开展乙肝疫苗的预防接种,降低乙肝新感染病例。二是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三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新生入托入学之际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提高接种率。

(七)手足口病防控。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托幼机构对幼儿推广“六步洗手法”,散居儿童由村医培训儿童家长正确洗手方法,强调手卫生防病的重要性。二是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根据“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对5岁以下儿童开展手足口病疫苗的接种,降低重症率。三是开展培训,各医疗机构加强内部培训,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做到病例的及时救治工作。

上一条:策勒县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落实情况
下一条:【医疗救助】2023年策勒县医疗救助结果公示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意见建议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开办:策勒县人民政府       主办: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策勒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127号  邮编:848300  电话:0903-6713409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03-6711095   统计举报电话:0903-6712422   涉企举报电话:0903-6711040

ICP备案号:新ICP备10003149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3225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653225-1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