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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策勒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3年08月07日 17:48:24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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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25号)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水办政资〔2017〕1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对现行的《策勒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现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广大用水户对即将出台的《策勒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请有意者和策勒县水利局联系,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2023年8月6日至8月1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策勒县水利局提出,电话投诉或书面反映,请使用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核实办理。

联系人:阿迪拉·阿力木江

监督电话:6712356、6711098

传真号:6712356

策勒县水利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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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25号)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水办政资〔2017〕1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提升节水意识、强化刚性约束、补齐设施短板、强化科技支撑、健全市场,以先进节水标准体系为导向,突出重点行业、抓好重点环节、落实重点任务,全面建设“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利用高效、节水自律、监管有效”的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效益,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在更加注重节约用水的同时,服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加快形成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对标先进、深挖潜力。对标先进水平,建立节水标准体系,将节水贯穿到社会所有用水主体和各用水环节。综合采取法律、政策、行政、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等手段,挖掘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根据县域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着眼重点领域,建设节水示范载体。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政府引领、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引导、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规范和引导全社会用水行为,突出节水制度创新,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全民参与、自觉节水。加强节水宣传,强化节约用水、依法用水、有偿用水意识,增强全民水忧患意识,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策勒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各个成员单位各尽其责,积极配合策勒县水利局做好达标建设工作,负责把实施方案落实到实处,顺利通过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现场复核。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水办政资〔2017〕18号)的要求(目前按照现有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如后期有新标准,届时按新标准进行评价),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将全县重点用水企业、公共机构、小区建设成节水型载体,力争2023年底完成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技术评估和现场验收,上报水利部完成备案。2024年顺利通过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现场复核。

(二)主要指标

1、农业节水目标

强化农业节水,加快农业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建设管理转型升级,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工程性与管理性节水措施,提升高效带水发展水平。实现高效节水灌溉率≥4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

2、工业节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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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采用先进用水工艺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推广合同制节水,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计划管理,开展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工作,实现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

3、生活节水目标

加强城市生产生活节水,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加快完成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排查,重点对城镇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实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

4、生态节水目标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实现排污口达标排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与改造,新建设施的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全面投运,推行城镇中水利用示范工程,实现再生水利用率≥20%。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实现依法管水

1.实行定额管理,实现区域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将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紧密结合,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级分解,明确区域用水强度控制要求,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2.加强计划管理,强化取用水过程监管。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实际,结合取用水单位生产能力、水权指标及用水定额,将用水总量计划指标分解到各行业各单位,使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3.强化计量管理,实现精准计量。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要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其他各行业要全部实现计量用水。

4.落实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加强取用水过程监督,精准建立取水台账,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做到应收尽收,水资源费征收率达到100%。

5.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审批关口。有项目审批权的单位要严把节水“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审批关口,新(改、扩)建项目全面落实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凡不符合节水“三同时”要求的项目审批单位一律不予审批,不得投产建设,验收单位对违反节水“三同时”制度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整改到位。

(二)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节水机制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各相关职能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抓好各自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建设节水载体,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通过工程措施科学配置,合理调配地表水与地下水,新鲜水与再生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耗等节水行动,强化行业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1.农业节水。积极发展节水型林果业和养殖业,优化用水结构,提高农业用水总体保障水平。通过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积极落实农业节水增产行动。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新技术,推进老旧灌区节水改造,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和监督,明确农业节水工程设施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积极推行农业节水信息化,在有条件的灌区实行灌溉用水自动化、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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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节水。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引导企业推广高效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开展节水减污增效活动,促进工业废水“零排放”。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 加强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新(改、扩) 建项目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快智能水表推广使用,鼓励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的管控系统。到2023年,全县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 50% 以上。

3.公共机构节水。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宣传,在各类用水场所张贴节水宣传标识标语,实现节水宣传与管理并重。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要加强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改造,2023年节水型公共机构达到50%以上。

4.城镇生活节水。加快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新建小区各项用水器具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节水标准,积极推进对老旧小区的节水化改造,2023年居民小区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标准的20%以上。强化洗浴、洗车、宾馆、饭店、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节水管理。

(四)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科学规划布设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大力改造老旧网管,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进度,完善供水管网检漏、维修、抢修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提高用水效率。2023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五)广泛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

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利用好再生水构建多元用水格局

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把中水利用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内容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和支持再生水开发利用。城市建设要考虑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加快建设中水利用设施,出台中水替代新水优惠政策。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再生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严禁取用地下水,对现有自备井一律关闭。2023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水意识

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节水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水宣传,广泛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意义、成果及典型案例,强化节水护水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全县各类节水示范载体、平台作用,因地制宜开展节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普及水情和节水知识。鼓励和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五、实施步骤

策勒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3日至2023年831日)

成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编制《策勒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和宣传,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91日至2023年1130日)

制定完善节水规定,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完成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等建设活动,全面普及节水器具,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的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落实各项节水措施。

(三)初步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全面检查落实各项资料汇总,进行预验收工作,上报地区水利局审查。

(四)深化提高阶段(20243月30日前)

针对预验收情况,巩固和提高建设成果,查找短板漏洞,制定措施整改完善,对节水型社会建设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完成所有节水型社会建设资料收集整编,并最终完成自治区上报及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成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全面推进实施;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协作配合、齐力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对政策实施、水价机制落实、资金投入、建设项目节水、供水管网改造、再生水利用、农业节水等县域节水达标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压茬推进,保证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推进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三)多方措施资金,完善激励机制

节水工作是社会性、公益性较强的基础建设,要按照国家、集体、社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机制。各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补助资金,县财政要克服困难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必须解决的短板,确保能够争取到的分值不失分。要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等补助方式,对工作开展力度大、成效好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要积极探索市场机制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工业供水、污水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并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四)强化公众参与,严肃督查问责

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把节水宣传作为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大力推进水资源科学管理、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宣传动员,倡导科学用水方式,增强公众惜水、爱水意识,形成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为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对推进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导致未完成任务的,县上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关于成立和策勒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3: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及任务分解

相关链接:http://www.xjcl.gov.cn/info/1030/71681.htm

附件【?策勒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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